12/11/2023

快樂的情緒 創21:1-7

 莎拉說:「神使我歡笑,凡聽見的也會為我歡笑!」21:6

有時候我們忽略了在讀經時感受一下內容裡的快樂。我們談過,聖經原文沒有區分較屬靈的「喜樂」或較屬世的「快樂」,喜樂也就是快樂、高興、開心、歡欣。在這段經文裡,莎拉因為神使她為丈夫生了孩子而歡笑。用一點時間感受莎拉的快樂!就算你近日遇到困難的事,日常主要的情緒不是開心,也請你暫時進入經文的世界,像莎拉的鄰居和朋友那樣,聽見亞伯拉罕和莎拉的喜訊就為他們真心歡樂。

這樣默想的一個用處是練習為別人快樂。「要與喜樂的人同樂」(羅12:15)!真心為別人的家庭幸福而快樂,這訓練我們減少自我中心,不只是自己的願望得到滿足才快樂。一個罪人悔改的時候,在天上有很大的歡(路15:7),「在天上」的當然包括了神。神為別人而真心高興,我們該效法祂。想一想世界上眾多已經悔改信主的人,我們就可以高興!

而且,莎拉生了以撒,這件喜事直接影響到我們,我們應該為此開心!神和亞伯拉罕立的約是根基,我們外族人藉著耶穌基督而獲納入這個約裡(加3:7;羅11:17)。以撒出生,這個約有了傳人,亞伯拉罕將會有家族開枝散葉,使萬族得福(創12:3),包括我們所屬的中華民族這是我們應該為以撒出生而快樂的最重要原因!用幾分鐘感受一下這份歡欣,讓這喜樂塑造你的心吧!

聖靈的一個果實是喜樂(加5:22)。「你們要在主裡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4:4)這是個命令;基本上,人很難純粹因為被命令要快樂而產生快樂的情緒。其實,保羅吩咐腓立比人「要常常喜樂」並不是抽象的吩咐,他和腓立比教會的弟兄姐妹有深刻的共同經歷(腓1:4),信裡充滿很多理由讓收信的人開心,比如「我深信,神已經在你們當中開始了美好的工作,就會繼續這工作,直到在基督耶穌的日子把這工作完成」(腓1:5)。所以我們要默想聖經所說種種可喜的事,比如以撒出生、以色列人回歸(詩126),進入那些故事,體會那些事跟我們的切身關係,從而真實地感受快樂,培養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