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2021

為「杏花」正名為「扁桃」有甚麼好處

 昨天我提到聖經傳統中譯本裡的「杏花」,正名是「扁桃」。怎麼知道是?又為甚麼需要考慮使用「正名」,不遷就傳統中譯?

用正名有甚麼好處?比如「杏花」,聖經裡所講的,是不是「紅杏枝頭春意鬧」、「不如桃杏,猶解嫁東風」、「一枝紅杏出牆來」那種杏花?現在我們在香港買得到橙黃色的生果「杏」,還有乾的「杏餔」,這些都是聖經所講的杏花結的果子嗎?
不少植物在一些文化裡有某些象徵意義,比如中國的梅蘭菊竹都代表高貴的氣節,而杏花則使人聯想到「嬌艷」。翻譯的時候如果隨意借用,就造成意義的喪失或變化。
聖經裡的שקדיה或לוז,查參考書可以知道拉丁文學名是 Amygdalus communis 。在《中國植物誌》裡查考,可以知道這個拉丁文學名的植物中文統一叫扁桃。在譯文裡用「扁桃」,讀者就可以what you see is what you get,直接搜尋「扁桃」就可以知道這種植物的習性,跟猶太文化裡扁桃的意義聯繫上。不必再通過專門的參考書去查「聖經裡的杏花是甚麼......」。翻譯員不做的工作,變成讓每個認真的讀者要自己做一次。相反,翻譯員用一個有廣泛共識代表那種植物中文名字,就把讀者直接帶進聖經的世界。
扁桃在以色列地冬季寒冷時就開花,還有其他習性,以致在猶太文化裡代表堅毅、努力、警醒。這跟中華文化裡杏花的意象完全不同。
http://www.iplant.cn/info/Amygdalus%20communis?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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