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拉說:「神使我歡笑,凡聽見的也會為我歡笑!」創21:6
有時候我們忽略了在讀經時感受一下內容裡的快樂。我們談過,聖經原文沒有區分較屬靈的「喜樂」或較屬世的「快樂」,喜樂也就是快樂、高興、開心、歡欣。在這段經文裡,莎拉因為神使她為丈夫生了孩子而歡笑。用一點時間感受莎拉的快樂!就算你近日遇到困難的事,日常主要的情緒不是開心,也請你暫時進入經文的世界,像莎拉的鄰居和朋友那樣,聽見亞伯拉罕和莎拉的喜訊就為他們真心歡樂。
這樣默想的一個用處是練習為別人快樂。「要與喜樂的人同樂」(羅12:15)!真心為別人的家庭幸福而快樂,這訓練我們減少自我中心,不只是自己的願望得到滿足才快樂。一個罪人悔改的時候,在天上有很大的歡樂(路15:7),「在天上」的當然包括了神。神為別人而真心高興,我們該效法祂。想一想世界上眾多已經悔改信主的人,我們就可以高興!
而且,莎拉生了以撒,這件喜事直接影響到我們,我們應該為此開心!神和亞伯拉罕立的約是根基,我們外族人藉著耶穌基督而獲納入這個約裡(加3:7;羅11:17)。以撒出生,這個約有了傳人,亞伯拉罕將會有家族開枝散葉,使萬族得福(創12:3),包括我們所屬的中華民族,這是我們應該為以撒出生而快樂的最重要原因!用幾分鐘感受一下這份歡欣,讓這喜樂塑造你的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