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絕不是已經得到了,已經完全了,而是竭力追求,使我可以得著,因為其實我已經被基督耶穌得著了。腓3:12(環)
這節原文的「追求」是現在式,表示正在進行,而中譯成「已經」的──「已經被基督耶穌得著了」──則是過去式。
「得著」──我還沒有做到,但是基督做到了。
我還沒有得著,但是基督已經得著了我。
我還沒有得到,但是基督已經得到了我。
基督得到我,抓緊了我,這個事實使我可以有所得,使我可以盼望邁向完全,使我現在進行的竭力追求不會徒然。感謝主!
現在我要做的,是竭力追求。
從這段的上下文看,要追求的是:「為要贏得基督:得以在祂裡面與祂聯合」(3:8-9),「使我可以認識基督──體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藉著效法祂的死,成為祂受苦的夥伴」(3:10),「向著目標竭力奔跑,為要得到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去得的獎賞」(3:14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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